摘要
从媒介理论的角度,任何史料,都是一种媒介。这不仅表明它必须存在于一定的载体之中,并且具有自己的体制制度、运作方式和性质功能。这不仅规定了史料的记述方式、目的和存取方式,而且对史家的选用采纳也设置了边界。作为媒介的史料,就是历史的一种制作,寓含着其特性、时人与事件、与其他媒介的关系,具有自己的历史,同时又开拓出不同的历史"现实",创造出各自的"传媒性"感知。它们互相纠缠勾连,却不能用一个尺度规定它们的质量,从而消解其存在形式和运作方式。从媒介的视角出发,一方面可以改变以往只是以内容为据的史料观念,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从"树形"的历史书写惯习中转移到"根茎"型思维模式,更多地关注不同史料媒介关于历史的不同拓展、生长和并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