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作为三治融合治理体系的关键要素,是对自治、德治起到程序保障和矫正保障作用的“控制系统”。考察M社区的治理实践发现,城市边缘社区的法治实践面临法治参与主体积极性缺乏、法治方式运用有限和法治规范体系衔接不足的挑战。这主要是城市边缘社区产权关联弱、居民异质性强和事务行政性强等特点导致治理资源匮乏的外在因素,以及法治与自治、德治之间存在紧张关系的内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基于此,强化法治参与主体的激励机制、细化法治方式解纷的治理过程、深化法治规范体系的拓补衔接应当成为城市边缘社区三治融合中法治的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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