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分析科学数据FAIR标准——可发现、可访问、可互操作、可重用的基础上,阐述这四项标准在实现条件上的依次递进、包含与被包含的层级关系,以此形成从低到高、包含四个层次的科学数据融合体系。基于这个层次结构,分别从"技术基础"以及"研究文化和数据管理制度"两方面探讨实现科学数据融合的体系架构,包括数据描述模型、数据服务模型,以及为规范数据融合实施过程和步骤而必需的数据管理计划、实施标准和评价体系。该体系架构可为实现跨组织、跨系统环境下的科学数据融合提供多层面的参考和借鉴。图4。表1。参考文献20。
-
单位武汉科技大学; 湖北警官学院; 黄冈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