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住广西柳州市的陈先生,早年丧偶,201 6年6月,经人介绍与已离异的魏女士相识.二人都是60多岁,见面后互相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两人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为避免夜长梦多,同年8月,陈先生与魏女士签下《协议书》,约定彼此愿意结为夫妻,但始终未领取结婚证.协议同时约定,陈先生给予魏女士彩礼1万元,并每月给魏女士零用钱1000元;魏女士则每周固定时间照顾陈先生,双方并在协议上签字摁印.此后,陈、魏二人按协议约定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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