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办〔2021〕6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0月25日福建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为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特制定《福建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