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山东省安委办明电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3号)国务院安委办办公室定于8月份对山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