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财[2016]10号有关省(自治区)畜牧(农牧、农业、农村经济)厅(局、委)、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经国务院批准,"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启动实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