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戏曲艺术的“间离效果”产生的前提是假定性的程式化,而程式化的根源在于中国文化的类思维和与之相关联的象思维特征。戏曲艺术建立在某一类人抽象的形而上的类思维而非某一个人表演的基础之上,其魅力在于有程式化规则约束意义上的表演。将古代优伶的话语做当代斯坦尼化的解释,并习焉不察地为中国戏曲强加以近现代西方话剧观念,未必有助于准确理解布莱希特对梅兰芳的研究所具有的重要价值以及把握戏曲艺术的基本特征。中国戏曲艺术本质上是一种“完全转换”的表演系统,其核心是如何练就精彩绝伦地呈现“具身表情”的技艺功夫。梅兰芳就是通过行当童子功“完全转换”成具有“姿势意义”的“具身表情”系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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