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医改进入攻坚阶段提出的新要求。2016年5月,浙江省被国务院医改办列为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所辖11个地市均纳入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根据"三医"联动试点实践发现,在财政投入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医疗供应保障和价格谈判机制、公益性运行和医务人员薪酬激励、控制费用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存在着不到位、欠完善等问题。本文就此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建议,以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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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