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环保民间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力量,而且成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主力军。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的日益深化,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思考成为了学术界探讨的焦点,其中,对环保民间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原告主体资格更是不断进行着深入的探索。通过对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中环保民间组织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探讨,为环保民间组织在未来环境公益诉讼中路径的选择指明方向。

  • 单位
    企业管理学院;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