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重庆163家种植合作社和500名成员的调查与分析,发现超过一半的合作社出资主要来自于理事长和少数核心成员,大多数普通成员没有出资。进一步研究发现成员个体特征、家庭资源禀赋、合作社性状特征、信任等对成员的出资行为具有重要影响。这一研究结论揭示了在资本稀缺的背景下,农民合作社所有权集中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我国的合作社发展必须走一条公平与效率并重,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发展之路。

  • 单位
    长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