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4月28日生效。《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联合国专门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一项旨在保护表演者权利的国际版权条约,标志着谈判了近20年的视听表演者版权保护的国际新条约终于修成正果,不仅是中国版权事业的里程碑,也是惠及全球表演者的新起点。《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之前国际版权条约有"听"无"视",对表演者的保护存在局限;生效后为表演者规定了广泛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提供权。表演者对其未录制的表演,拥有广播权、向公众传播权、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