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广西提出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广西自然生态的营造,法治保障是应有之义,刑法保障不可或缺。建议:刑事政策方面,变宽缓的环境刑事政策为严厉的刑事政策;刑事立法方面,广西人大尝试制定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刑事变通立法;刑事司法方面,广西法院系统通过设置专门的环境案件审判机构和创设典型案例,能动环境刑事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