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4年欧洲呼吸学会/美国胸科学会(ESR/ATS)把重症哮喘定义为在过去的一年里需要按照GINA(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推荐的第4~5级治疗或者超过50%的时间使用全身激素以达到哮喘控制或者即使给予上述治疗仍未控制的哮喘[1]。2014年我国14岁以上人群哮喘流调显示,哮喘患者中,重症哮喘占5.99%[2],虽然患病率较低,但却是哮喘患者致死、致残的主要原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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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