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社会夫妻之间的家务劳动仍属于私人领域,社会化程度并不高。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仍需要得到法律的认可,对于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法律应考虑保护其合法权益。我国对于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立法过于前瞻,操作性不高,还存在缺陷,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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