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办理过程中,行政机关常常面临来自当事人和法院关于审查标准一致性的双重诘问,有些案件甚至仅仅因为行政机关未能保持审查标准一致性而败诉。在分析相关案件时,我们发现,审查标准一致性表面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内涵十分丰富,而实践对该问题的理解明显失之简单粗略,由此引发了很多误解,有必要予以澄清。审查标准一致性的内核在于“相同情况相同处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商标授权确权实践中的具体呈现方式,其追求的本质是公平,与司法实践中的“类案”作用相似。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