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党厅字〔2022〕37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支持“六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财政政策措施》《支持“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财政政策措施》《支持“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财政政策措施》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