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运用立法手段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各国共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面临国内、国际上的双重压力,法律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存在相关立法分散无法发挥合力、立法落后于政策实施、地方立法缺少上位法依据等问题。有必要充分借鉴各国立法经验,完善我国当前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建议尽快制定混合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气候变化法》,作为低碳法律体系的政策性、基础性法律,并以此为依据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高层次、跨部门的管理机构推进具体制度的实施,为碳中和愿景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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