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平台型灵活就业作为重要的新就业形态之一,一方面大大促进了劳动就业,另一方面也存在较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以外卖骑手为例,平台型灵活就业由于劳动关系模糊、参与主体权责不清、无集体协商机制等特点,导致外卖骑手地位太过弱势、名义工资高而实际工资低、对劳动者隐性控制严格、平台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明显等问题。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平台型灵活就业健康持续发展,政府应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平台企业监管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应探索建立平台型就业者的工会组织,为劳动者维权提供组织基础;平台企业应转变"用工"理念,改善就业者的安全和保障性待遇;劳动者自身应提升认识水平,增强维权意识。

  • 单位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