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疫病信息的上报是宋廷及时了解疫情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的首要环节,宋廷运用法律的约束功能规范官员上报行为,建立了信息互核与问责制度。以诏令为主的法律形式弥补了宋代法律体系中对疫病规范的不足,呈现出体系化、制度化特征。而信息的传播在疫病防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成为稳定社会秩序的手段。宋廷注重疫病防治成效,适时调适法律规定,最大限度促使法律“活”化,这一点对当代国家快速应对公共卫生危机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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