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繁荣的今天,知名权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无论是鲁迅、王跃文等现实人物,还是孔乙己、蓝猫等虚拟人物,其姓名或形象都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这种商业价值是知名权的体现。本文作者认为,知名权是一种标识利益,也是一种竞争利益,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但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知名权的潜在商业价值及损害赔偿等方面却存在缺陷,寻求更完善的法律保护和体系是本文思考的关键。
- 单位
在市场经济繁荣的今天,知名权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无论是鲁迅、王跃文等现实人物,还是孔乙己、蓝猫等虚拟人物,其姓名或形象都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这种商业价值是知名权的体现。本文作者认为,知名权是一种标识利益,也是一种竞争利益,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但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知名权的潜在商业价值及损害赔偿等方面却存在缺陷,寻求更完善的法律保护和体系是本文思考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