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速司法是指司法者凭借个人能力又快又准地办理案件,其意义在于节省办案时间与成本,从而减少淹滞之弊。实践中的敏速司法具有智慧、宽仁、察情、勤政四个方面特征。片面追求敏速司法会导致滥纵之弊。为了应对淹滞与滥纵,中国古代立法与司法实践努力在敏速司法与详慎司法之间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