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督关口前移不仅有助于减少事后"救火"的被动性和消极性,提升监督体系的系统性与科学性,还能增强对一把手监管的针对性与效力性,并提高潜在风险的预测精度与防范效果。这就需要立足管控效用实现监管时点前移,依赖制度规则实现监管手段前移,着眼约束范围实现监督内容前移,明确引导目标实现监督效力前移。具体而言,应创新组织工作,提升监管体系的立体性;创新纪检工作,把握管控内涵、丰富管理手段;创新教育工作,关注干部信仰信念构筑;创新惩戒机制,强化苗头识别与治理。

  • 单位
    中国共产党青岛市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