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明市42个少数民族乡村贫困户的土地资源利用方式主要有自己耕种和流转两种方式,此外还有大量的土地被撂荒。土地资源利用方式不同,带来的收益也不同。约74.476%的少数民族贫困户不能从土地资产中获得收益。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少数民族乡村土地资源的可耕性和区位没有优势,贫困户缺少劳动能力和技能,种粮成本与收益倒挂等。要发挥土地在巩固脱贫成果中的作用,必须建设强有力的少数民族村两委班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特色产业和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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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三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