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办字[2018]7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5月15日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