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第二学段开始习作,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结合我校课题"小学实施戏剧作文校本课程的实践研究",我们将戏剧引入作文教学,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戏剧为载体,激发学生的写作热情,丰富学生的语言积累,引导学生在真实语境中进行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