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发包村里的集体土地,每亩一年才几元钱,合同一签就是三十多年""与谁合作经营村集体的资源、以什么方式合作、合作多长时间,全部是村委会主任或村支书定调,村民没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出租土地30亩,合同上只写13亩"……这些现象,曾经在广西农村并不鲜见,群众对此很有意见。为维护村集体合法利益、保障村民合法权益,自治区集体经济办部署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