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仍然以"1加2"为基本模式,未能在增进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达到预期目的。回顾世界范围内陪审制改革的历史路径可以发现,在我国现行诉讼体制下,建立新型人民陪审制,大幅度增加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数量,从而提高其独立性和影响力是解决"陪而不审"症结的可行途径。

  • 单位
    广东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