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2年入秋以来,雾霾这一名词以迅猛之势进入公众视野,并随之渗透到每个人的生活。雾霾在严重影响公众正常生活的同时,也给公众的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城市雾霾治理刻不容缓,这不仅是民意所趋,更是加快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而地方政府作为拥有公共权力,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公共组织,在治理雾霾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实际的治霾工作中,由于政府权责界定的不清晰,有着保守陈旧的行政观念与手段,以及行动力不积极,执行力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雾霾治理的效果。因此地方政府应充分了解当地雾霾现状以及结合雾霾产生的原因,立足于雾霾的多中心治理,运用结构性、差异性和长期性等理论知识来治理雾霾,出台治理雾霾相关法规条例以保证雾霾治理的执行力度,以及努力增加雾霾治理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