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企之间的数据跨界流动是我国重要的治理议题。企业数据向政府共享有利于释放数据公共价值,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数字治理成效。企业数据向政府共享的逻辑源于部分企业数据更具复原现实的优势,产生过程具有公共属性,公共价值实现依赖流动性,以及不共享易引发负外部性等方面。结合国内外文献和实践的广泛梳理,归纳提炼出四种实践模式,即数据慈善、数据协作、数据采购与数据征用,从数据运行、数据权责、数据关系、数据激励四个方面进行模式比较分析。进而梳理了我国企业数据向政府共享实践中面临的挑战,体现在共享成本激励不足、数据质量责任不明、数据互操作性不强、共享流通规范不健全四个方面。针对未来发展路径,建议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和丰富共享激励手段,明晰数据质量责任并完善问责机制,加快政企数据标准建设和衔接,推进共享体系和全过程流通规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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