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建设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和目标,一是为居民提供便利和满意的公共服务,二是让社区成为居民的精神家园和情感归宿。社区社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对于社区建设两个目标的实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障碍是:政府对社会组织采取的双重分级管理体制、行政法规对成立社会组织设置的门槛较高、社区内的社会组织发展所需要的资源相对比较匮乏。为了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政府应当对其采取更为灵活的准入政策,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要恰当运用经济和社会的力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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