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顶岗实习合同"不能简单地定性为教育培养合同,而应定性为"教育合同+劳动合同"复合型合同。"顶岗实习合同"的不同定性对涉及学生顶岗实习受到伤害的法律风险赔偿结果迥然不同。2016年国家五部委针对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有关问题颁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但该规定对高职大学生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部分法律风险问题仍无法予以解决。鉴于此,探析高职大学生顶岗实习法律风险内容,重构顶岗实习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
单位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