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人社规[2019]2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为进一步降低我省企业社保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现对《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13号)关于实施浮动费率制度有关规定进行阶段性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9年10月1日起,对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进行调整,调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