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在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方面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但在新时期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新情况的不断出现,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在组织形式、取得回报、机构设立、教育教学以及争议解决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问题,需要从更高层次系统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