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3]77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榕江县人民政府:榕江县溪口水库是集供水和灌溉功能为一体的中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470米,总库容1094.46万立方米,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移民安置涉及榕江县塔石乡和三江乡。为确保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减少国家和移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禁止在溪口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