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透明是法治的基石!信息公开是实现透明的重要制度,其兴起于瑞典,发扬光大于美国。该制度赋予"任何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利,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不公开信息,并允许对政府机关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查。看上去,其法律关系、逻辑基础如此简单,以至于当中国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笔者曾感叹对此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