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被告人当庭供述为基础建立直接言词原则,有助于保证被告人辩护权、遏制违法侦讯和发现案件真相。我国要实现这一原则,既缺少系统的证据能力规则,又要面对公安司法人员的抵触。因此,应尝试建立系统的证据能力规则,重点规范被告人供述的使用、印证和采信,同时让公安司法人员逐步适应审判中心主义的要求。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