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任务。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利用水资源指标作为主体功能区规划指标体系的12项指标之一,对省级主体功能区划分和评价至关重要。其主要任务是评价一个地区剩余和潜在可利用水资源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就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水资源可利用量指标测算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和探讨,为其它区域和承载力其它指标测算提供一种较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