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基于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评价河北省11个地级市43所三级综合医院骨科疾病的医疗质量。方法 采用国际MS-DRGs方法评价2017年7月1日-12月31日河北省11个地级市以及涉及到的43所三级综合医院骨科疾病DRGs总量、病例组合指数、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等医疗质量情况并进行优劣排序,采用象限图对其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效率进行分析。结果 研究的11个地级市平均DRGs总量为2948.14,其中最高医院为3542.34,最低地级市DRGs总量为851.16,最低医院为7.70;平均CMI为0.88,CMI最高的地级市为0.98,最高医院为1.05,最低地级市为0.82,最低医院为0.7);平均TCI为0.87,最高TCI地级市为1.30,最高医院为1.52,最低TCI地级市为0.62,最低医院为0.54;平均CCI为0.75,最高CCI地级市为1.17,最高医院为1.90,最低CCI地级市为0.49,最低医院为0.34。四象限图分析,医疗服务能力最强的地级市为City I(10,0.92),最强的医院为City H2(9,1.00),医疗服务能力最弱的地级市为City F(9,0.82),最弱的医院为City A5(3,0.77);医疗服务效率最强的地级市有9个,较强的医院有22所。结论 河北省各个地级市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较好,但存在医院间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服务效率参差不齐,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 单位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 河北工程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