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数资函[2021]40号省有关单位:为加强省级政务云管理和使用,统筹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经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省级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9日安徽省省级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强化省级政务云(以下简称政务云)的管理和使用,推进省级政务数据资源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