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主义是当今全球新恐怖主义的根源,无论是中国,还是邻国哈萨克斯坦,皆出台了反极端化法律对之进行治理。两国有关反极端化之立法在立法目的、基本原则、法律概念以及内容方面各有异同,通过比较研究,一方面,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去极端化地方立法提供可资借鉴之处,另一方面,也为制定全国性的去极端化法律提供必要的立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