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扩大高等教育的机会供给,特别是增加优质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是世界各国为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公平,普遍且优先采用的举措。对此,我国先后实施了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构建了重点大学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招生的公平性政策体系。伴随我国进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阶段、户籍制度深化改革、高等教育普及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宏观形势发展,原有专项计划政策体系面临着招生标准模糊、政策公平成效拓展乏力、与脱贫和农村地区发展衔接不足等问题。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定位、招生标准有所不同,地方专项计划由各地自主调控并制定方案,招生面向省内,对应分数段的学生规模更大,能够发挥更显著的倾斜作用。面对新的形势,地方专项计划应从公平出发,根据不同省份的政策供需情况,兼顾地方发展效率,向下放权“做足差异”,并在各省份扩展实施区域、增列承担高等学校过程中,更好地衔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推动专项计划政策体系整体完善和普惠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