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刊讯6月4日,浙江省桐庐县新墙办对全县烧结砖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2家烧结砖企业因近期外地客户上门现金交易而生产圆形孔烧结多孔砖,不符合《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和浙江省新型墙材产品认定要求。根据省经信委有关文件规定,分别向这2家企业发出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停止生产圆形孔烧结类产品,并要求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县新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