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租赁住房存在的意义在于其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过渡性的住房需求,而其退出机制的存在则保证了公共物品的有效利用,达到“住房过滤”的目的。深圳是我国最早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试点的城市之一,尽管目前深圳公租房制度已经愈加完善,但是其公租房退出机制中的退出办法、动态监管规定和道德风险约束手段还存在一些问题,进而对公租房分配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笔者对深圳市公租房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析,并就如何完善深圳市公租房的退出机制提出了相关对策。

  • 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