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对类型(genre)的界定是民俗学研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如何理解、运用以及翻译这个概念对中国民俗学者来说是个非常必要的前提性课题。本-阿默思在1969年的《分析类别与本族类型》(Analytical Categories and Ethnic Genre)一文中,创造性地界定了"本族类型"这个概念,在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的欧洲中心论下的"普适"原则。这个概念所强调的是:一方面,无论是借鉴文学还是生物学的分类方法,民俗实践本身的独特表明,民俗是"超有机体",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