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南昌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27日印发了《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工作规定》明确行使环境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裁量条件、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坚持合法原则、合理原则、过罚相当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一般情况下,对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每档次中的最低限;对主观恶意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