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在南京召开专家评审会,"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标准"两项团体标准通过终审。标准出台后将在住宅、学校、办公场所等室内环境中进行试点。两项团体标准的编制确定了居民重点关注的化学性和生物性污染物指标,包含住宅、学校、办公场所等三类场所的空气质量要求,还加入一些个性化指标,如办公场所打印机工作时可能产生的臭氧。此外,两项团体标准在每类场所中区分了自然通风和使用集中空调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