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6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局、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要求,按照"急行先用,循序渐进"的原则,研制一批支撑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业务协同、政务服务一体化、安全保障所需的基础性、关键性、共性标准,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