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将"生前预嘱"写入了地方性法规,将临终尊严交还给个人.除了临终一刻的尊严,在生前或多或少的一段时间内,尊重病人的意愿,让其通过安宁疗护,平静地走完最后时光,更是现代社会、法律和伦理赋予人类的新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