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劳动报酬属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果想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通过职代会等民主程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因此,邵弘毅(化名)对公司采取签订年度工资目标责任书的方式,用所谓的考核结果决定员工收入高低的方式表示怀疑,并认为这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